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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旅客服务】

机场基本服务承诺

(一)承诺宗旨:
     1、打造安全、舒适、温馨的空港,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;
     2、提供方便快捷的运行流程,最大化地方便旅客;
     3、践行首问负责制,为旅客提供热情主动、宾至如归的服务;
     4、尊重旅客意见,关注旅客需求,维护旅客权益。

(二)承诺内容:
    1、流程效率
     (1)旅客办理登机牌手续等待时间,头等舱、公务舱旅客不超过5分钟,普通旅客不超过8分钟;
     (2)办理乘机手续过程中,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满足旅客对座位的个性化需求;
     (3)候机楼内问询台为特殊旅客提供特色服务:为无人陪伴儿童和老人提供陪同安检、候机、登机等地面一条龙服务;为“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、抱婴儿者”提供爱心服务。爱心服务包括轮椅、乘机引导、优先安检、优先登机等服务项目。服务电话:0883-2683208
     (4)旅客等待安检时间不超过10分钟,需进一步检查的除外。
     (5)首件托运行李交付不超过15分钟,末件不超过30分钟;
     (6)除免责行李外,旅客托运行李箱包如因承运人原因造成全部或者部分损坏,在航空公司授权范围内,现场为旅客赔付;

    2、设施和服务
     (1)引导标示清晰、醒目、有连续引导的作用;
     (2)候机楼出发和到达区域免费提供充足行李手推车;
     (3)候机楼配备饮水设备,候机座椅;
     (4)机场内营业性商店、餐厅出售的商品和餐饮,卫生合格、明码标价,杜绝假冒伪劣商品。若证实出售假冒伪劣商品,则无条件买一赔一。商业服务监督投诉电话:0883-12315
     (5)航班期间提供人员问讯服务和电话问询服务,电话号码:0883—2683208,服务人员执行“首问负责”制,并确保电话在铃响三声内有人接听;
     (6)公布投诉电话,电话号码:13987036297,13987002659。摆放旅客意见簿,及时处理旅客意见;复杂问题和信件投诉确保在3个工作日内与旅客沟通,5个工作日内给予确切答复;
     (7)航班不正常时,每30分钟通报一次航班动态;根据相关规定,协助旅客办理退票、改签手续;因承运人原因(不包括天气原因)航班延误,旅客在机场等待时间在2小时以上时,机场免费向旅客提供饮料、至就餐时间时提供餐食;航班延误超过4小时以上,机场免费向旅客提供膳宿。因天气或非民航原因航班延误,旅客在机场等待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时,机场免费向旅客提供茶水,餐食费自理;因天气或非民航原因航班取消,机场将积极协助旅客安排膳宿,费用自理。
     (8)驻场执法单位文明执法、礼貌待人;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商家诚信经营,杜绝揽客行为和欺诈行为;机场公安派出所接到候机楼内群众报警电话后,警察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。公安派出所接警电话:0883-2683110。